因在《见字如面》第二季节目中,朗读三毛父亲写给三毛的书信,《见字如面》节目被三毛姐弟以侵害文字作品著作权为由诉至北京互联网法院。6月5日,北京互联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判决《见字如面》刊登声明消除影响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62636元。
作家三毛的三位姐弟诉称,在腾讯视频平台播出的《见字如面》第二季第十期节目中,表演嘉宾朗读了三毛父亲陈嗣庆写给三毛的书信《过去·现在·未来》。书信作者陈嗣庆的法定继承人,即作家三毛的三姐弟,以前述行为未经其许可,侵害了涉案书信的修改权、复制权、表演权、信息网络传播权为由,将涉案节目的三著作权人北京实力电传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腾讯企鹅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黑龙江广播电视台诉至北京互联网法院,请求法院判令三被告向三姐弟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赔偿三姐弟精神损害抚慰金、经济损失及为制止侵权行为支付的合理开支。
北京互联网法院受理该案后,于4月24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6月5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对该案作出公开宣判。法院经审理认为,涉案行为构成对涉案书信的修改、复制、表演、信息网络传播,涉案节目使用涉案书信的行为超出了适当引用的必要限度,不属于合理使用。
法院认为,《见字如面》在使用涉案书信时对书信字词、短语的增添、修改或删除,属于对涉案书信的文字性修改、删节;将涉案书信的长句、段落删除以及调换段落顺序,属于对书信内容的变更,因而均落入涉案书信修改权控制的范畴。此外,涉案节目还对涉案书信的标题进行了改动,亦属于对涉案书信内容的修改。
从引用程度看,法院认为,涉案书信四千余字,涉案节目使用一千余字,无论从绝对数量还是相对占比,涉案节目使用涉案书信的程度均较高。涉案节目展示的涉案书信的内容基本涵盖涉案书信的大部分实质内容。综合引用数量和内容两方面因素,涉案节目使用涉案书信已达到基本再现涉案书信内容的程度,因而不属于适当引用。遂作出上述判决。(记者 赵加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