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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持木棍打乙,并致丙轻伤,该行为是否构成故意伤害罪?应该怎么判

2022-02-27 14:04:55    来源:法师兄    

甲持木棍打乙,恰好打着行人丙,并致丙轻伤(经鉴定),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第234条之规定,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要追究刑事责任。甲和乙打架过程中,甲方双方都有伤害对方的故意,但甲伤着了丙,其行为具有必然的因果联系,不属于过失行为,甲应当预见,但却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伤着了丙,且故意伤害侵害的对象是人的生命健康权,而不是特定人的人命健康权,因此,构成故意伤害罪无疑。法律链接:《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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