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退伙的情况比较复杂,在我国的合伙企业法中有比较详细的规定,建议你针对自己的实际情况仔细研究一下,如该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第七十三条规定的“有限合伙人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在现实中退伙不是难题,难题是退伙后退伙人的合伙财产如何能全部取回以及合伙期间的债权债务如何处理问题。
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中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的情况怎么办
2022-02-28 17:01:44 来源:法师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