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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案件经过劳动仲裁后, 对一审终审, 对方不服, 我该怎么办?

2022-03-02 22:00:33    来源:法师兄    

劳动争议案件适用劳动仲裁前置,经过劳动仲裁不服,15天内起诉到法院,对一审法院的判决不服,15天内上诉到中院,二审终审。如果有新的证据或者法律适用错误可以申请再审。《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八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原审法院或者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但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法院应当再审:(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三)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四)法院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五)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法院对不符合前款规定的申请,予以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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