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第108条规定,原告起诉时,需要有明确的被告。“明确的被告”是指在法院的管辖确定并正确无误时,在该法院管内的被告必须有(一)姓名(自然人)或名称(法人)、字号(法人分支机构、非法人社会组织、合伙),(二)必须有住所,或者在该法院管内有经常居住地(连续居住一年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80条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第86条等规定向办案机关提出申请,要求查阅、复制、摘录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材料。因此可以在查阅交通事故案卷中取得肇事司机的身份证、驾驶证、行驾证、保险单的复印件。
交通事故管辖法院查不详情怎么办,交通事故诉讼应当注意哪些问题?
2022-03-03 10:44:49 来源:法师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