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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风应急期间上班算加班吗

2022-03-03 21:47:06    来源:法师兄    

台风应急响应停工期间上班,不属于休息日,法定假日和延长工作时间的不算加班。台风应急期间,当地政府发布停工令的,因为属于不可抗力原因,不是劳动者的原因造成的停止工作,根据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报酬。但对于因为抗台风或者工作需要,部分劳动者依然上班的,从法律上讲,不是延长工作时间和休息日加班及法定节假日加班的,用人单位无需支付加班工资。考虑到公平和员工积极性,可由用人单位自愿给予补助。《劳动法》第四十三条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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