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制播报 > 正文

劳动者未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是否可以单方面解除双方订立劳动合同

2022-03-05 15:24:01    来源:法师兄    

1.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第十四条关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当自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鲁先生可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赔偿。2.虽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但双方已经形成了事实上的劳动关系。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鲁先生可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保。3.同工同酬的确是《劳动法》所确立的一项基本原则。但工种不同,能力不同,工资待遇也会有所区别。鲁先生负责餐饮和安保工作,教师负责教学工作,两者不属于“同工”,也不可能“同酬”。4.学校没有缴存住房公积金,鲁先生可以向当地的公积金管理部门投诉和反映。至于补贴、福利,如有证据证明学校承诺给鲁先生而没有兑现,鲁先生可以向学校或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反映解决。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