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用人单位辞退,如失业保险缴费满一年,符合《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二)款的规定,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具体条款如下: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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