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在看守所被人串供,所有罪指向“他”一个人,可以帮朋友搜集对方串供的证据。也可以提供“他”没做那些事的证据。《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第四十九条公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自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自诉人承担。
朋友在看守所被人串供怎么办
2022-03-12 10:18:19 来源:法师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