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制播报 > 正文

检察院发出诉前检察建议 超市散放食品不再“自由散漫”

2022-03-15 19:08:15    来源:扬子晚报    

扬子晚报网3月15日讯(记者 张凌发 通讯员 范璐璐)3.15是消费者权益日,句容有关部门再次走进多家超市,发现散装食品已经不再“散漫”,商超里裸露在空气中的糕点、散装坚果包装袋上有了生产日期.....如此改变还源于句容市检察院检察官的建议督促。

今年1月初,句容检察院检察官走访发现,辖区内个别超市、零食店、水果店在销售散装食品中,存在外包装标签上未详细标明生产日期、保质期及生产经营者名称等信息、可直接入口散装食品的盛放容器上没有防尘防蝇等防护设施和禁止消费者触摸的标志等情况,违反了《江苏省散装食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试行)》中的相关规定,侵害了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为保障消费者权益,句容市检察院于1月11日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开展散装食品销售规范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食品营业行为。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职能部门积极履职,随即部署开展了散装食品销售规范专项整治行动。1月至2月底,共出动执法人员600余人次,检查商超172户,检查农贸市场60户以及其他散装食品经营单位162户,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13份,约谈经营单位36家。相关职能部门还印制散装食品标签50000枚、散装熟食标签20000枚,在重点区域、重点单位集中发放使用;并召集部分商超负责人,举行了两期散装食品规范经营培训,切实提升经营者的食品安全意识。

3月15日,句容市检察院开展检察监督“回头看”行动,在实地查看中,检察官欣喜地看到散装食品均贴上了“放心标签”,盖上了防尘设施。下一步,句容市检察院将继续发挥公益诉讼职能,持续与职能部门共同发力,筑牢食品安全防线,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校对 苏云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