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则上可以.凡在合肥市购买成套住房(必须单独拥有厨房、卫生间),准予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落户。其中购买新房的,凭《房屋产权证明》、购房发票、迁入人的户籍证明申报入户;购买按揭房的,凭《房屋产权证明》、银行出具的贷款证明、迁入人的户籍证明申报入户;购买二手房的,凭房屋中介部门出具的纳税票据、《房屋产权证明》、迁入人的户籍证明进行申报。迁入人为房主直系亲属的,还要提供迁入人与房主的关系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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