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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高院17日起暂停线下诉讼活动,防疫用品生产运输企业可申请暂缓被执行

2022-03-16 18:32:57    来源:扬子晚报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讯(记者 万承源)3月16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当前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活动相关事项的通告》,自17日起就该院诉讼服务、案件审理、执行和申诉信访等相关事项作出调整。

根据该《通告》,江苏高院诉讼服务中心将暂时关闭。在此期间,以来信、网络和电话方式受理立案申请、信息查询等诉讼服务。当事人可通过以下途径提交立案申请材料:线下邮寄,将立案申请书等材料邮寄至南京市宁海路75号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在线立案,登录江苏法院诉讼服务网(http://ssfw.jsfy.gov.cn/),江苏移动微法院(小程序端)、江苏政务服务网“江苏法院旗舰店”(http://47.110.128.109/jsgyssfw/)和长三角“一网通办”平台(http://csj.sh.gov.cn/)等,在线办理立案申请等相关诉讼事务;拨打12368诉讼服务热线,可提供咨询、案件进展查询等诉讼服务。

江苏高院建议优先选择“江苏微解纷”(http://odr.jsfy.gov.cn/)(PC端和小程序端)在线调解纠纷。

线下开庭、询问等诉讼活动原则上暂行推迟,具体时间视疫情和防控要求另行通知。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因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正在治疗、隔离期间或受疫情防控影响交通出行的,也可主动申请延期审理。

该院将全面加大执行案件网络查控办案力度。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及其财产线索的,可用前述线上方式向法院反映,也可拨打执行线索举报电话(025-83785555)反映。被执行人系承担疫情防控防治职能的医院以及相关疫情防治人员,或者涉及到疫情防控防治用品的相关生产、运输及供应企业或其人员的,可以向该院申请暂缓采取执行措施。

信访接待大厅暂时关闭,有申诉信访需求的可将信访材料邮寄至南京市宁海路75号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也可通过江苏法院诉讼服务网“网上信访”模块在线提交信访材料。

《通告》表示,江苏高院诉讼服务中心、信访接待大厅恢复接待时间视疫情和防控要求另行通告。涉本省中级法院、基层法院的诉讼服务、审判执行和申诉信访等事宜,请及时关注相关法院微信公众号或公告通告。

校对 苏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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