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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结论通知单位吗

2022-03-22 19:00:42    来源:法师兄    

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工伤认定书和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都应当送达给个人,而不是全部由单位领取。2.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之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做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之规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做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做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4.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未按规定送达鉴定结论的,可以依据《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之规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和承担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日常工作的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从事或者组织劳动能力鉴定时,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相应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未及时审核并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的;(二)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三)未按照规定及时送达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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