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条例》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因此原则上对于经营性用房是要补偿停产停业的损失的,但需要提供相应的工商证明文件比如营业执照,如果没有不能按照经营性用房进行补偿。具体的补偿数额计算方式可以咨询当地的拆迁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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