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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首例跨国“杀猪盘”电信网络诈骗案二审维持原判

2022-03-23 12:36:30    来源:扬子晚报    

资料图为2021年12月23日,一审法院青海省海西州格尔木市人民法院审理跨国电信诈骗案件。 汤青松 摄

中新网西宁3月23日电 (祁增蓓)记者23日从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日前,青海省海西州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审理青海省首例跨国“杀猪盘”电信网络诈骗上诉一案,并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裁定。自此,一起跨国电信网络诈骗案落下帷幕,23名被告人依法得到惩处。

经法院审理查明,2020年,亿乐(化名)等人在缅甸联邦共和国果敢自治区设立诈骗犯罪活动场所,组建电信网络诈骗集团。蒋某某等23人作为集团成员,集中生活,分工协作,针对中国大陆公民实施电信网络诈骗。主要通过多种社交软件、网站结识被害人,骗取被害人感情信任后,以恋爱、挣钱为由,引诱被害人进入该集团提供的虚拟网站投资理财或者博彩投注,采用少量分提成、升级会员获利等方式,诱骗被害人不断投资、投注、充值,进而骗取钱财,即“杀猪盘”网络诈骗。

一审法院青海省海西州格尔木市人民法院审判员李晓武介绍,犯罪嫌疑人主要来自四川、福建、贵州、安徽、广西等省区,受害者遍布青海、新疆、浙江、天津、上海、江苏、陕西、甘肃等各个省份,诈骗金额高达1670余万元。

2021年12月23日、24日,一审法院以蒋某超等23人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至四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至5万元不等刑罚。

二审法院认为,一审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适用法律正确,审判程序合法,即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裁定结果。

该案的依法裁判,有效遏制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滋生蔓延,彰显了海西两级法院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重拳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切实保障广大民众财产安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法官提醒广大民众,要增强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的风险意识,注重个人信息保护,拒绝陌生来电和非法链接,拒绝贪图小利,不轻信不透露不转账,绝不给违法犯罪行为提供任何便利,捂紧“钱袋子”,在财产权益受到侵犯时,勇于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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