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双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由哪一方抚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应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应由母方抚养,如父方条件好,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抚养。2、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如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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