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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起诉离婚男方不同意女方还能离吗?

2022-03-29 10:52:21    来源:法师兄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如果符合1-4条,那就可以离。不符合以上五条。还是建议你按普通的离婚诉讼走,第一次不判半年后第二次肯定判。要不你可以选择分居2年。但是先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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