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4月11日讯(通讯员 陈荣 记者 薄云峰)长江航运公安局南京分局沿江所日前接到报警称,辖区码头内放置的钢材多次被盗,民警迅速出动,经过对案发现场的环境和出入口情况的初步掌握,在对距案发现场200米的监控探头查看中,民警发现8日凌晨3时有一可疑人员曾出现在案发现场,并在现场有十余分钟的停留,后民警沿着可疑人员的行动轨迹一路追踪,仅用了3个小时就在距案发现场不远处的居民区找到了犯罪嫌疑人黄某。在对黄某的讯问中,她对自身在2年内多次盗窃他人财物的行为供认不讳。经批准,沿江所依法对黄某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
据黄某供述,他曾在港区内从事绿化种植工作,看到港区内摆放着用来维修集装箱的钢材原料,出于贪便宜的心态,晚上趁港区保安休息,采用轻便的交通工具进入港区偷盗钢材,后将钢材冒充合法来源卖给废品回收站,第一次盗窃时还存在恐惧心理,后因为没有人发现胆子逐渐大了起来,又进行了几次盗窃,目前,被盗钢材已全部追回。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于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多次盗窃”,以盗窃罪定罪处罚。黄某虽对自己的行为感到后悔不已,但也为时已晚,其多次实施盗窃的行为已经触犯法律,应当接受法律处罚。
在此民警也提醒大家,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贪小便宜的心态不可取,莫伸手,伸手必被捉。
校对 徐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