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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规定

2022-04-14 05:49:40    来源:法师兄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征求意见稿)补偿规定如下:第十八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第十九条补偿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或者实行货币补偿与房屋产权调换相结合的形式。因危旧房改造的需要征收房屋并进行住宅建设的,被征收人享有回迁的权利。除本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外,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补偿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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