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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驾车还发朋友圈炫耀 17岁少年被罚1000元

2022-04-14 20:58:29    来源:扬子晚报    

扬子晚报网4月14日讯(通讯员 侯峰钟 欣交轩 记者 王国柱)泰州兴化一少年还有22天才满18岁,竟然先后两次“无证”驾驶机动车,其间还拍摄视频发至朋友圈炫耀,结果被人举报,被警方罚款1000元。

4月12日下午,兴化市戴南镇张郭17岁少年乔某无证驾驶机动车,并让朋友拍摄视频发至微信朋友圈,被“微友”向公安机关举报……该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戴南中队接110指令后,对相关信息进行核查,于4月13日通知乔某及其监护人到戴南交警中队接受处理。乔某对自己无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据乔某交代,4月12日下午4时许,他驾驶朋友的苏MJS×××白色保时捷小型客车,从戴南镇万源商贸城门口行驶至宝乐迪门口,行程300米左右。乔某直言,他当时驾驶保时捷汽车,还让朋友帮他拍了视频,并发至朋友圈,就是想“炫耀”一下,为自己“撑场子”。

乔某还交代,4月11日上午10时左右,他在老家张郭集镇某小区内同样无证驾驶他朋友的上述机动车,行驶20多米距离。民警对其无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进行批评教育,乔某感到很后悔,表示不应该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违法驾驶机动车,后在其监护人的监督下当着民警写下了承诺书。

4月14日,民警依法对违法行为人乔某罚款1000元,同时对将机动车交由无驾照的乔某驾驶的王某依法进行了相应的行政处罚。

警方提醒并呼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民应在年满18周岁才可以申请考取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千万不能交给无驾驶证的人驾驶,家庭、学校、社会应齐心协力,共同做好学生尤其是未成年人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谨防意外事故的发生。

校对 盛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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