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梁传松
通讯员 刘晓晓
自大冶湖进入禁渔期以来,为切实保护湖区水域生态环境,开发区·铁山区公安分局以“零容忍”的态度,加大对非法捕捞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坚决发现一起查处一起,4月16日,该局抓获2名非法收购螺蛳人员,收缴螺蛳2400余公斤,查获皮卡车一辆。
4月初,大冶湖水上派出所民警在入村入户开展禁捕普法宣传时,多次接到辖区群众反映,称在大冶湖沿湖村附近有人非法收购螺蛳。为遏制非法捕捞活动,派出所第一时间与文旅公司对接,增派警力及巡湖力量,持续加大在沿湖村水域的夜巡力度。
经过一段时间暗中蹲守、摸排走访,4月16日下午4时许,两名形迹可疑的男子驾驶一辆皮卡车出现在警方的视线中,两人鬼鬼祟祟地将一袋袋东西往一辆皮卡车上搬运,这一反常举动引起了民警的警觉。
“你们在干什么?”见此情形,民警加快脚步上前查问,面对突然出现的民警,这两名男子的神情立马变得紧张起来。而当民警在皮卡车上找到一袋袋装着满满当当的螺蛳时,两人当即沉默不语。经清点,共收缴螺丝2千公斤,价值约4千余元。
面对证据,这两名男子对非法收购螺蛳的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经查,程某(男、64岁、汪仁镇人)、李某(男、51岁、汪仁镇人)属于无业人员,在得知春季的螺蛳在市场上的销路很广,他们便打起了收购螺蛳赚取差价的主意。
当日,程某、李某两人准备将收购的螺蛳称重打包好运输到外地销售时,未想被警方逮个正着。为尽快将缴获的螺蛳放归大冶湖,确保生态平衡,民警立即与渔政等相关部门对接,固定好程某、李某的违法犯罪证据后,连夜将螺蛳放归了大冶湖。
目前,程某、李某因涉嫌非法捕捞已移交渔政部门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警方提醒:螺蛳虽小,却是河湖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春季是物种繁衍的季节,此时捕捞水产品会使生物遭到灭顶之灾,给生态平衡造成极大破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