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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家没有缺货而是卖给出价更高的买家这属于涉嫌虚假宣传和欺骗消费者吗?

2022-10-17 10:07:09    来源:世界网    

欺诈是以故意为前提,如果当初商家是因内部沟通不及时导致误以为有货才收了你的货款,而目前也愿意退款给你并赔礼道歉,则商家不构成欺诈。但是,若商家以种种理由不肯退款,则明显有故意欺诈的嫌疑,你可依法投诉或举报。希望此答复能对你有所帮助。

卖家未按约定时间发货可以属于服务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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