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强险第一年出险后上浮的百分比:
1、如果第一年没有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交强险价格下浮10%;
2、如果第一年发生一次不涉及死亡的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交强险价格不浮动;
(相关资料图)
3、如果第一年发生两次以及两次以上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交强险价格上浮10%;
4、如果第一年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死亡事故,交强险价格上浮30%;
5、如果第一年发生酒后驾车,交强险价格最高上浮60%。
二、商业险第一年出险后上浮的百分比:
1、商业险上一年度未出险优惠30%;
2、立案数(包含结案数)1次,且上一年度赔偿金额大于上一年度商业险保费的80%,最高优惠28%;
3、立案数2次赔款大于保费80%,最高优惠20%;
4、立案数3次,赔款小于保费80%优惠30%再上浮10%,赔款大于保费80%优惠23.05%再上浮10%;
5、立案数4次赔款小于80%,优惠30%再上浮20%,赔款大于80%,优惠19%再上浮20%;
6、立案数5、6、7次均上浮30%,立案数8次及以上的就禁止承保了。
保险 ,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等条件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从经济角度看,保险是分摊意外事故损失的一种财务安排;从法律角度看,保险是一种合同行为,是一方同意补偿另一方损失的一种合同安排;从社会角度看,保险是社会经济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生产和社会生活“精巧的稳定器”;从风险管理角度看,保险是风险管理的一种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