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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新冠抗原试剂“一盒难求”,一些人嗅到了商机,在朋友圈、社交群等渠道做起了代售。那么问题来了,个人销售抗原试剂是否合法?南京建邺法院法官最近通过短视频说法,告诫大家,个人销售抗原试剂违法!
法官李莎郦认为,无资质的个人私自贩卖是违法行为,如果涉及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可能涉嫌非法经营罪!新冠抗原试剂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根据《医疗器械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经营企业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申请经营许可,并提交符合本条例第四十条规定条件的有关资料。
根据《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做好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在疫情防控期间,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并具备相应储存条件的零售药店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才可以销售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
另外,如果抗原试剂是假冒伪劣产品或者是以不合格充合格,还可能涉嫌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卫生器材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或销售伪劣产品罪,司法实践中,通常从一重罪处理,最高可判处无期徒刑。
法官提醒居民朋友,如发现违法线索可留好相关证据后续向相关部门举报,为了自己的身体健康,购买抗原试剂一定要从正规渠道购买。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任国勇 通讯员 倪菁菁
校对 李海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