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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晚报网1月6日讯(通讯员 付志远 记者 刘浏)目前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多发,给人民群众造成了重大财产损失,而手机卡的出租、出售行为则给电信诈骗犯罪提供了极大的帮助。如何运用获取到的大量手机卡行骗呢?这就不得不提到一种叫作“猫池”的电信设备。这是基于电话的一种扩充装备,电信诈骗犯通过这一设备,可以在人机分离的情况下,同时使用数十张甚至上百张手机卡开展诈骗活动。
日前,经镇江市京口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非法买卖手机卡,利用“猫池”为犯罪活动提供帮助的陈某和李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与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的刑罚,并处罚金。
陈某平时沉迷赌博,还有吸毒的恶习,总想要不劳而获。2022年1月的一天,陈某在登陆某APP的过程中认识了一个昵称为梨花的人,梨花通过网络向陈某介绍了GOIP设备的使用方法。所谓GOIP设备,实际上就是“猫池”。梨花说,GOIP设备是一种虚拟拨号设备,可供数十至上百张手机SIM卡同时运作,还可以远程控制拨打电话,收发短信。陈某只需要购买一套GOIP设备,并准备足量的手机卡,将设备交给上家远程控制,就可以“躺着赚钱”。
了解到GOIP设备的情况后,“财迷心窍”的陈某立马就从梨花处购买了一套GOIP设备。后来又找到李某,并通过李某收购了大量手机SIM卡。拿到手机卡后,陈某多次至镇江、泰州、扬州等地的偏僻处,架设GIOP设备,同时负责维护,为境外诈骗团伙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提供帮助。从陈某的GOIP设备拨打的诈骗电话致使多人受骗,造成了重大的财产损失。
2022年2月,公安机关将陈某与李某抓获。经审查,陈某利用GIOP设备获利6万余元,李某帮助陈某收购手机卡38张,获利6000余元。
日前,法院开庭审理了这一案件,判处非法买卖手机卡,利用“猫池”为犯罪活动提供帮助的陈某和李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与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的刑罚,并处罚金。检察官提醒,我国实行手机卡SIM实名制度,现在电信诈骗易发多发,犯罪团伙实施诈骗需要大量的手机SIM卡。本案中出售手机卡的多为年轻人,他们轻信收卡人的承诺,认为出售自己名下手机卡给他人使用不会出问题,殊不知,为了些许蝇头小利,他们已经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校对 陶善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