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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晚报网2月10日讯(记者 郭一鹏 通讯员 夏文娟)近日,南京汤山交警中队收到市民张先生的“12345”热线投诉,他表示驾车追尾了一辆“违停”轿车,可最终认定自己负事故全责。“对方车辆停放在靠近路口的地方,肯定也要承担相应责任。”张先生表示。
中队工作人员当即对事故进行了调查,当天下午,张先生驾车在天润路行驶,到了延祥路路口时,追尾了一辆停放在路边的轿车。那么,该车是不是违停呢?交警得知,被追尾的轿车因发生故障而抛锚,车主按照规定打开双闪,并在车后方放置了三角警示牌。交警表示,张先生疏于观察,且车速较快是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所以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经中队工作人员耐心解释,张先生表示理解并接受这个事故的责任认定。
校对 盛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