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2月15日讯(通讯员 江公宣 记者 梅建明)近日,南京市江宁区麒麟交警中队接到报警,一名男子称自己在江宁区麒麟街道天兴路由南向北行驶时,跟一辆沿智通路由西向东行驶的电动车发生了碰擦,需要交警前来处置。
图为两车相撞的现场
接警后,江宁麒麟交警中队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发现被撞电动车和一辆红色小轿车停在路中间,影响了正常交通秩序。民警在进行拍照取证后,立即让两车停靠至路边。经观察,两车只是轻微碰撞,事故并未导致人员受伤。
(资料图片)
随后,民警进行现场勘查,并向两名车主询问情况。经了解,电动车车主唐某在经过路口时,被吴某驾驶的红色小轿车撞倒。
唐某告诉民警,他当时经过路口的时候,已经观察过周边没有车辆,没想到突然就窜出来一辆,把他吓得都呆住了,结果就被撞上了,幸好人没事。在了解情况时,唐某似乎有着很大的怨气,认为当时自己已经很小心了,问题都在吴某,驾驶车辆时速度快,又不看路。
图为两车相撞的现场
民警又听取了吴某的陈诉,并调阅了路边公共监控录像,结果证实唐某当时属于闯红灯行驶,而吴某则是正常行驶状态,事故的根源在于是唐某未按交通信号指示灯行驶。
根据当时情况,民警调查认定,唐某闯红灯在先,需要负事故的主要责任,但吴某在行驶过程中,未按照安全驾驶、文明驾驶的原则进行,也需要承担一部分的责任。随即,民警将事故处理的基本情况向两人说明,并确定自身应当承担的相应责任,向双方表明约定时间前往麒麟交警中队进行事故认定,以便处理后期车辆的维修工作。
经过民警的调解后,唐某也意识到问题出现在自己身上,也愿意同吴某前往交警中队进行事故认定。
交警在此提示,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信号灯指示为红色和黄色时,请不要急于通行,保持正常时速行驶,切莫因一时之快,引发交通事故。
校对 陶善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