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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法定义务。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籍的义务。多子女赡养老人的情况下,无论子女有多少,所有的成年子女均有义务赡养父母。经父母同意,子女之间可以就履行赡养义务签订协议。赡养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的规定和父母的意愿。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婚姻法》将于2020年12月31号失效)《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