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制播报 > 正文

哪些东西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023-03-09 11:59:16    来源:法师兄    


(相关资料图)

1、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5、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贴费用;6、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关键词:

上一篇:每日快看:宣告婚姻无效要经过什么程序
下一篇:最后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