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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网店支付全款预定动漫模型,对方却迟迟不发货,要全其退还货款并双倍返还定金是否能得到法院的支持?近日,常熟市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纠纷案件。
不久前的一天,薛某在电商平台的一家店铺下单预定了一款动漫模型。薛某为其支付了720元,并明确其中20%的款项144元为定金,一段时间后该商品发售,但店方直到三个月后仍未发货。
薛某联系该店铺客服未获得回应,联系电商平台客服退款不成功,后薛某通过店铺的QQ群得知该店存在大规模未发货现象,且店铺已关闭。薛某遂将该店铺的经营者刘某诉至常熟市人民法院,要求解除合同,退还全部货款,双倍返还定金。
《民法典》第587条规定,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法院认为,本案中被告刘某的行为虽然不能直接受到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法律的处罚,但仍可以适用《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对其进行调整。刘某经营的网店长期未向原告薛某发货,后又关闭了店铺,合同目的已经无法实现,薛某主张解除合同、退还货款、双倍返还定金的诉请合法有据,应予支持。
最终,原、被告达成调解协议,刘某返还薛某全部货款720元并另外退赔定金144元。
法官提醒,目前网络消费还存在一些不完善之处,消费者应根据自身需要理性消费,避免盲从;而电商平台的商家也应当根据自身的生产、供应能力合理备货、带货,避免出现供应链断裂、大规模退款的情况。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万承源 通讯员 陶敬渊 谭逸馨
校对 徐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