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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两车刮蹭的现场
扬子晚报网3月20日讯(通讯员 江公宣 记者 梅建明)货车运载货物不能超长超宽,如果超限的话,引发交通事故可能被判担全责。同样,运载货物的三轮车,如果出现同样的问题,担责也是避免不了的。
这不,近日,南京江宁湖熟交警中队接到车主陈某报警,称自己驾驶的小轿车在S337江宁路段的龙眠大道路口等待红灯时,被同向行驶的一辆载满杂物的电动三轮车刮蹭了,造成车面油漆被刮花。接到报警后,湖熟交警中队的民警前往现场进行处置。
在现场,民警看到一辆满载竹条的三轮车停在机动车道上,超出三轮车车身的竹条正抵在小轿车车身上,对小轿车身漆面造成了一定的损伤。
据小轿车驾驶员陈某介绍,自己在通行至S337与龙眠大道路口时,正常停车等待红灯。没想到,其右后方一辆载满杂物的电动三轮车在同向行驶时,由于靠车太近,三轮车上所载的竹条刮蹭到陈某车辆的右后门位置,以致车损。
对此,三轮车车主张某表示,车上拖载的是搭建大棚所用的竹条,行驶时观察疏忽,没有注意与左侧车辆保持安全距离,刮蹭到了陈某的小轿车。
民警认定张某所载货物超过车身宽度,明显违规,应由其承担全部责任。而张某也对陈某表达了歉意,并愿承担所有责任。
交警提醒,车辆载物时,应当符合相关规定,所载物品不得超出车身或者超出承载限制。
校对 盛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