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扬子晚报网3月30日讯(通讯员 文明 馨宜 冬梅 明宝 记者 陈咏)闯红灯很危险,闯黄灯同样危险。30日,扬州警方通报2起闯黄灯遇上闯红灯发生猛烈撞击的事故。一起事故中骑手经抢救无效死亡,另一起事故也造成“油洒人伤”的严重后果。
油洒人伤
警方通报,今年2月5日8时20分许,扬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四大队接到报警,市区黄金坝路与北城路交叉路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民警到场勘查发现,地上有很多碎片和血迹,一辆轿车和一辆电动二轮车发生事故后损坏,受伤的骑手已被送往医院。民警通过对现场当事人询问、调阅事发监控、查看行车记录仪证实,事故发生时,张某某驾驶轿车由南向北行驶到交叉路口,与由东向西闯红灯骑行的李某驾驶的电动二轮车发生碰撞,后李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警方经调查后认定,张某某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行经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闯黄灯通行;李某驾驶电动二轮车在道路上行驶,闯红灯通行,虽佩戴了安全头盔,但头盔安全束带的扣环未扣好。双方承担事故的同等责任。
致人死亡事故
同样是闯黄灯遇上闯红灯,一七旬男子驾驶二轮电动车,车上拖着5桶食用油,逆向行驶行驶在省道333线上,在经过有灯控路口闯红灯时,与一货车司机抢黄灯发生碰撞,食用油洒满一地,男子手指骨折。
警方介绍,26日16时14分许,高邮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汤庄中队接报,卸甲镇柏家村路段,卡车与电动车相撞,人受伤。民警到场发现,一男子头上戴着安全头盔,左手捂着右手,手上有血迹。进一步调查得知,事发时,徐某驾驶大货车由东向西行驶,和冯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
视频监控显示,冯某驾驶电动自行车闯了红灯,徐某驾驶大货车闯了黄灯。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警方提醒,不少驾驶员有一个习惯,信号灯变黄就加速,认为可以抢一下。先不说闯黄灯是否被罚,单从安全角度考虑也是不可取的。正确的方法是通过路口时降低车速,脚放在刹车上,黄灯亮起时踩下刹车,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尽快将车停下。作为交通参与者,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途经路口应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切记“宁停三分,不抢一秒”。
校对 徐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