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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规定监事会绩效考核标准如下:此次绩效考核工作会议为期一天半,主要呈现五大特点。一、考核工作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全体监事会成员及绩效考核委员会委员共细分为三个小组,分别对专门委员会、专业委员会、区工委及秘书处进行绩效考核,切实履行监督职能。二、考核内容更加全面:本次考核主要就九届律协理事会团队、会长会团队、20个专门委员会、22个专业委员会、6个区律师工作委员会及秘书处2016年度工作进行总结归纳,并全面梳理上述部门本届(2014—2016年度)工作,最终给予概要评价与综合评定。三、考核依据客观公正:本次考核工作在依据《监事会绩效考核办法》、《监事会绩效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被考核对象工作总结的基础上,结合全体理事履职情况,充分征求会员代表及会员的意见,做出公正、客观的考核评价。四、贯彻普惠均等的监督理念:此次考核充分考查本届理事会各项工作的普惠性、均衡性,从工作成果的惠及面、工作经费使用率、工作成果的转化率等多方位进行全面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