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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知义务帮工亲戚有心脏病还陪其喝酒致发生交通事故死亡,法院判赔10多万

2023-04-13 18:02:00    来源:扬子晚报    

图为庭审现场


(资料图片)

淮阴区男子姚某(化名)到亲戚家义务帮工后,亲戚宋某当然好酒好菜招待,宋某并喊来其叔叔陪酒。酒后,姚某骑电动车回家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后经抢救无效死亡。姚某的父母、老婆儿子于是一纸诉状将亲戚宋某叔侄起诉至法院,理由是,宋某明知姚某有严重心脏病还陪其喝酒,要求宋某叔侄赔偿120余万元。今年3月份,淮阴区法院第二次公开开庭审理这起“义务帮工人受害责任纠纷一案”,认定死者姚某承担90%责任,宋某叔侄承担10%责任,二者赔偿姚某家人10余万元,目前,该判决仍未生效。

义务帮工死者为何承担90%责任?

死者姚某与被告人宋某叔侄其实亲戚关系,据负责审理此案的淮安市淮阴区法院邵海州法官介绍,此案由于调解不成而最终判定死者姚某承担90%责任。

2022年10月21日,经营废品收购业务的宋某由于其自身驾照被吊销,于是请姚某开车帮其拖运废品,中午,宋某安排姚某在其家中用餐,并邀请其叔叔陪酒,期间致姚某饮酒过量。下午16时40分许,姚某驾驶电动车在淮阴区仙乐园公墓门前发生交通事故死亡,后经鉴定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68mg/100ml,属醉酒状态。

姚某家人认为,宋某叔侄明知姚某患有严重心脏病仍陪其喝酒,且在姚某喝醉后,既未将醉酒的姚某护送至家中,亦未阻止其骑车离开,导致其在回家的路上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死亡,宋某叔侄的行为以及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与姚某的死亡具有一定的因果关系,应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宋某叔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邵海州法官告诉记者,考虑姚某死亡的直接原因非酒精中毒,而是发生交通事故且事故中无法认定对方电动车是否与姚某电动车产生碰撞,以及姚某自身众多疾病,过量饮酒只是姚某死亡的诱因之一,故死者姚某应当承担主要责任,遂依法认定死者姚某在这起“义务帮工人受害责任纠纷一案”中承担90%责任。

明知死者有严重心脏病仍劝酒承担10%责任

在本案中,经过调查发现,饭局的组织者宋某明知姚某患有严重的心脏病,而受其邀请前来陪酒的叔叔却并不知情,据邵海州法官介绍,法院最终认定叔侄承担10%责任,其中宋某承担7%,其叔叔承担3%,叔侄二人共赔偿姚某家人10余万元。

淮阴区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公民的健康权受法律保护,因过错侵害他人身体健康的,应根据过错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被告宋某叔侄陪同死者姚某饮酒,在事故发生时酒精含量达169.5mg/100ml存在过错,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考虑过量饮酒主要责任在死者姚某,故死者姚某应当承担主要责任,考虑姚某死亡的直接原因非酒精中毒,而是发生交通事故及自身众多疾病,过量饮酒只是姚某死亡的诱因之一,结合宋某知晓死者姚某患有疾病且系饮酒的组织者,而送的叔叔对死者姚某病情不明知且系受宋某邀请陪同喝酒,其作用较小。所以法院最终认为宋某承担7%的赔偿责任、宋某叔叔承担3%的赔偿责任为宜,故被告宋某赔偿死者姚某家人各项损失合计93108.59,宋某叔叔则赔偿40617.97元。

通讯员 邵海州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朱鼎兆

校对 徐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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