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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晚报网4月14日讯(通讯员 徐涵宇 沈迪 记者 刘浏)轻信网络视频学习所谓“炼金术”,多次盗取交换机意图谋利,结果还没有来得及提炼,就被警方抓获,最终获刑。经江苏省如东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王某某以盗窃罪被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2021年9月,王某某在网络上刷视频,看到有视频博主介绍用交换机提炼黄金的技术,一时心动产生了盗取交换机偷取黄金牟利的想法。因王某某曾在某通讯公司任职,因此知道该公司在各地居民生活区、商业区设有交换机。在摸清如东县范围内闲置交换机的位置后,王某某多次开车至如东县掘港镇、兵房镇、大豫镇等地,在夜色的遮掩下使用螺丝刀、钳子等工具,盗窃闲置的交换机共计27台。回到家中,王某某再把交换机中的镀金电路板拆下来,作为“炼金原材料”存放于如东县掘港镇电大路某仓库内,准备集中“提炼”。经鉴定,涉案交换机价值人民币4920元。
2021年10月,该公司委派专人在该县各地居民生活区、商业区定期进行全面排查,发现多处交换机失窃,遂报警。经公安机关通过对沿线公共视频进行排查,最终成功锁定了犯罪嫌疑人王某某。
据了解,交换机里的电路板芯片确实含有微量黄金,可以作为原料来提炼。但根据规定,提炼黄金需要得到政府批准,提炼环节用到的各类化学物质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操作,炼金环节之后产生的废弃物需要经过专业处理才可以进行排放,因此无操作资质的个人无法进行“炼金”。另外,交换机是维持网络正常运行的设备,如果盗窃使用中的交换机,该行为不仅会引发移动机周边一定范围内的网络故障,更有甚者会触犯相关刑法规定,涉嫌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
检察官提醒,网络视频不可信,牟取蝇利的想法不可有,不劳而获的行为不可取,要想过上好日子,就应该认真学习,踏实工作,用自己的努力去换取美好的明天,否则换来的终将是一无所有。
校对 陶善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