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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滚动:非遗南京绒花传承人作品被抄袭获赔5万元,入选江苏法院知产十大典型案例

2023-04-25 18:00:20    来源:扬子晚报    

利用技术手段干扰百度搜索的正常顺序,让本不该出现在前列的内容排序靠前;非遗南京绒花代表性传承人的作品曾被《延禧攻略》采用,却面临被抄袭的尴尬;多人结伙为运营私服游戏提供“一条龙”运作,非法经营数额高达1600余万元……这些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目前均已受到法律的制裁。4月25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2022年度全省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


(相关资料图)

全国首例“万词霸屏”案,干扰百度搜索判赔275.3万元

苏州某公司专门为他人有偿提供“万词霸屏”服务,该服务利用高权重网站流量大,易被百度等搜索引擎收录和排序,排序靠前等特点,将相关推广网页发布到一些高权重网站的二级目录,与搜索关键词关联;或者根据客户提供的关键词和图片等信息,从网上扒取同行业网站内容,通过技术手段短时间内生成大量关键词和非人工编写的“垃圾页面”,再将“垃圾页面”植入到其他第三方网站,与业内搜索关键词相关联。

用户触发搜索关键词时,即产生客户的相关页面占据搜索结果首页一条甚至几条的效果。百度公司认为某公司构成不正当竞争,诉至法院要求停止相关行为并索赔1000万元。

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百度搜索引擎为全球知名的中文搜索引擎,某公司的“万词霸屏”业务依附于百度搜索引擎,该公司与百度公司之间存在竞争关系。该公司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和公认的商业道德,故意利用技术手段破坏百度搜索引擎根据关键词搜索的正常收录和排名秩序,致使其算法失准以及机器性能、服务器资源浪费,也增加了用户信息获取成本,影响体验效果,降低用户对百度搜索的信任。该公司的行为扰乱市场竞争秩序和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秩序,获取不法利益,构成不正当竞争。

苏州中院综合考虑该公司涉案业务及整体利润等因素,判决其立即停止涉案不正当竞争行为,登报消除影响并赔偿百度公司损失及合理开支共275.3万元。

据介绍,该案系国内首例涉及干扰搜索引擎算法“万词霸屏”业务的不正当竞争案。本案判决引入技术进步、公共服务以及市场效率等综合性判断因素,认定这种行为违背诚信原则和商业道德,构成不正当竞争并予严惩,体现了维护搜索生态和互联网秩序,保障公众获取准确、真实搜索信息等价值导向。

非遗绒花作品被抄袭,传承人起诉模仿者获赔5万元

赵树宪系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绒花制作技艺代表性传承人,其设计、制作的绒花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被电视剧《延禧攻略》等采用。其创作了“福寿三多”绒花,并进行了作品登记。南京某公司通过西塘汉服节及网店等渠道销售绒花制品,赵树宪认为该公司侵害了其绒花作品著作权,于是诉至法院。

赵树宪的绒花作品

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认为,赵树宪依法享有涉案作品著作权,其进行个性化创作而形成的作品,属于著作权法意义上的美术作品。赵树宪的绒花作品、某公司销售的绒花制品与故宫款“福寿三多”制品,虽然都主要包括“佛手、寿桃、石榴、绶带鸟”元素,但与故宫款相比,某公司销售的绒花制品、赵树宪的绒花作品中“绶带鸟”较为舒展、鸟的翅膀、尾羽较为飘逸,表现了鸟的飞翔状态,“佛手”微蜷且上面较尖,整体占比较小,上述特征与故宫款“福寿三多”制品差别较大。而某公司销售的绒花制品,从各种元素的相对大小、相对位置、色彩处理等各方面,与赵树宪作品实质性相似。该公司未经赵树宪授权,擅自制作、销售“南京绒花”,侵害了赵树宪涉案作品的著作权。

江北新区法院一审判决某公司停止侵权行为,并综合考虑案涉作品的类型、独创性高度、销售价格以及侵权手段、持续时间、地域范围及后果等因素,酌定其赔偿赵树宪损失及合理费用共50000元。某公司提起上诉,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本案是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绒花作品的典型案例。”据介绍,本案判决较好地保护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的绒花作品,对于激发其创作,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绒花的传承与发展具有积极意义,对于类似案件的审理也有指导价值。

为私服游戏提供“一条龙”运作,六人获刑并处罚金1700余万元

福建网龙公司系“魔域众神之巅”网络游戏软件著作权人。吴某、郭某邀约张某,搭建“717魔域私服发布站”和“535魔域私服发布站”,并负责发布站维护、防御;邀约何某负责观察前述私服发布站在网络上排名情况、对接广告代理商、维护发布站数据;邀约宗某作为广告代理商,负责联系魔域私服运营商发布广告并收取费用。吴某租赁排名靠前的网站用于链接上述两个发布站,增加魔域私服用户访问量。

吴某、郭某、何某、张某等利用前述两个发布站接受魔域私服运营商发布广告、收取费用,非法经营数额计1600余万元。

该案由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审理,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理。法院认为,吴某、郭某等六名被告人以营利为目的,违反国家著作权管理制度,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计算机软件并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均构成侵犯著作权罪。六名被告人系共同犯罪,吴某、郭某等系主犯。

根据犯罪情节、认罪悔罪态度等,法院判处吴某等六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一至四年不等,对张某等三人适用缓刑,对各被告人并处罚金合计1700余万元。

据介绍,该案系最高检、公安部、中宣部等联合挂牌督办案件,被评为“江苏省打击侵权盗版十大典型案件”。本案是一起新型侵犯著作权犯罪案件,多名被告人开设专门网站向私服游戏运营提供推广、宣传等服务,为实施侵犯著作权犯罪提供一条龙运作,情节特别严重。本案严厉打击了为运营私服游戏侵犯著作权犯罪提供帮助的犯罪行为。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万承源


校对 陶善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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