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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晚报网4月28日讯(通讯员 戎芬 记者 梅建明)4月26日上午,南京江宁淳化交警中队接到一起警情。报警人称,在辖区虎啸路路段处,有一辆小型轿车跟一辆重型仓栅式货车疑因超车不当,发生了碰撞。事故造成了两车损坏,所幸没有人员受伤。
图为相撞的两车
江宁淳化交警中队民警立即赶往现场,经调查了解,当天马某驾驶小型轿车沿虎啸路行驶,在途经附近一家物流公司门口时,发现前面一辆货车行驶缓慢,马某便想加速超过货车。
然而,当马某加速驶入左侧车道,并准备实施超车时,不料对向车道驶来一辆正常直行的重型仓栅式货车。而马某右侧车辆尚未超越,前方又驶来车辆,因避让不及,跟这辆货车发生了碰撞,所幸没有人员受伤。
经淳化交警依法认定,当事人马某驾驶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在不具备超车条件的情况下强行超车,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货车驾驶人无责任。
交警提醒:在没有超车条件的情况下,请依次有序通行,切不可盲目超车,置自己和他人于危险之中,守法驾驶,安全有道。
校对 陶善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