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上一篇:全球要闻: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一般需要多长时间 下一篇:最后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