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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机构存在无营业执照从事托管服务、无教师资格证进行作业辅导、违规收取学生服务费等问题,现发出整改通知书……”泰州市海陵区教育局在查处校外培训机构的现场,为什么会有检察院的身影?
4月11日,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检察院向区司法局、区教育局、公安海陵分局、某街道办事处等地同时发出《检察预警提示函》,提醒辖区内刑满释放人员李某某,曾被判决禁止从事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行业,现仍在从业禁止期内,建议各部门对其加强关注,防止其重操旧业。
2021年以来,该院严格贯彻落实入职查询制度,对辖区中小学、幼儿园及民办学校教职工共1700余人进行前科劣迹查询,将“大灰狼”挡在校门之外。但依旧办理了多起各类私设补习班、培训班,并利用教师身份对学生实施侵害行为的案件。
有的根本没有教师资格证、有的甚至是重刑刑满释放人员,上述人员通过非法途径开展教育培训、晚辅托管活动,地点隐蔽、披着“合法”外衣,即便被判处“从业禁止”,靠主管部门“单打独斗”也根本难以预防。该院认为,从业禁止不能一判了之,法律规定也绝不能沦为“一纸空文”,随即主动出击,排查相关人员名单,并通过制发《检察预警提示函》、《检察建议书》等手段,向相关部门进行提醒,合力堵塞监管漏洞。
4月26日,《提示函》发出仅12天,区司法局就向该院反馈,发现李某某有非法为中小学生提供晚辅、晚托服务的风险。
李某某曾因非法开设补习班并性侵学生被刑事处罚,并被判处禁止从事未成年人密切接触的行业,2022年5月已被刑满释放,但由于其户籍原因,刑满释放证明未送达本地司法局,相关部门对其现状均不知晓,李某某处于从业禁止执行监管“真空”状态,重操旧业风险极大。
4月28日,经前期摸排,泰州市公安局海陵分局、泰州市海陵区教育局、相关街道办事处综合执法局在海陵区检察院现场监督下对李某某提供晚辅、晚托、小餐桌服务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现场发现12名小学生在其租住的房屋内集中托管同时进行学业辅导。
执法人员到场后,仍有学生陆续到达该处,据李某某交代,另有10余名初中生在其出租屋内接受晚辅、就餐。区教育局现场对其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业,清退所有违法所得;公安海陵分局以及区检察院对其联合训诫,并告知如继续从事相关行业,将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相关街道办事处综合执法部门已对其无照经营行为立案调查。
扬子晚报网/紫牛新闻记者 刘浏
校对 李海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