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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晚报网5月12日讯(通讯员 钱雪 记者 王塞塞)5月12日8时许,沭阳县交警二中队辅警解严在苏州路与台州路岗点执勤时,发现一辆轿车前引擎盖上冒着浓烟,且车头部位有明火冒出,附近车辆纷纷躲避,驾驶员停车求助。
辅警解严见状顾不上多想,连忙上前展开扑救,但由于火势较大,车上仅有的灭火器无法将明火熄灭,他立刻向过往车辆呼喊借用灭火器,并做好现场防护。此时,正在不远处执勤的王旭东、毛析发现这边冒着黑烟后,也迅速借到灭火器前来帮忙。经过现场热心群众接力递送灭火器以及三位辅警紧张有序的救援工作,明火被迅速扑灭,现场无人员受伤。
警方提醒:夏季是车辆自燃的高发期,驾驶人一定要定期养护车辆,行车前进行检查,并常备灭火器材,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或车辆故障,切记“车靠边 、人撤离 、即报警!”
校对 陶善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