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5月17日讯(通讯员 尹媛 王春 记者 万凌云)经丹阳市检察院核实审查,一条贷款诈骗的完整链条被摸清揪出——布局操作整套流程的主导者、招募符合条件人员的中介、甘愿以“失信”换钱财的“白户”,三方勾结诈骗金融机构贷款。5月17日,丹阳检方介绍,因涉嫌贷款诈骗罪,该院近日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张某、梁某、李某、方某、刘某、郭某、吴某等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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沆瀣一气,他们“学而践之”布骗局
曾在广州做过贷款中介的李某,于2021年初认识了张某和梁某。当年5月,张梁二人邀请李某赴江苏同做汽车销售。三人本分干了一段时间后,发现这行辛苦又难做,收益与预期相差甚远,于是一合计,竟然萌生了做贷款诈骗的歪心思。
“以前做中介时,曾给别人介绍过客户做贷款诈骗,大概知道基本流程,但缺少实操经验。所以当我们确定要做这事时,我就找到了先前认识的罗某,让他介绍了一单给我们试单。”据李某回忆,最开始的一笔,购车首付、借贷人和二手车商都是由罗某提供和落实的,他们仅负责找目标4S店。
“带借贷人去4S店,选定车、谈好价、申请无抵押贷款、付首付及保险、提车,再上牌、转卖,最后罗某结算后,给我们付了几千元的好处费。”李某说,有了首单边学边做的经验,他们也有了自己做的底气。
2021年7月,张某、梁某、李某注册成立了一家汽车贸易公司,选定在江苏省内开始做“免抵押贷款买车套现”生意。三人目标一致——搞钱、搞快钱!
经商议,三人有了大致分工:垫付购车首付及保险主要由张某负责,梁某主管财务,其余找中介、找意向客户、找4S店及二手车商等事宜大家共同参与。
为了顺利完成全套行骗流程,三人还就各种细节问题做深入打磨细化,例如“要找二手车市场畅销的品牌,这样全新二手车转卖折价率低、也容易变现”“提车后就自己上牌,避免4S店上牌速度慢耽搁卖车时间”“可帮忙疏通的销售、代办上牌的‘黄牛’、搜罗合适‘背贷人’的中介、收车的二手车商等缺一不可,要明确分成比例”……随着做成笔数的增加,三人默契度也越来越高,且越发肆无忌惮。
2022年年初,李某回乡过年,后因疫情未再外出,自此团队仅剩张某和梁某二人。
一心求财,“白户”贱卖征信求现钱
征信报告显示良好、急需用钱又难办贷款的“白户”,无疑是骗局中不可或缺的关键一环。为了在最短时间内找到尽可能多的“白户”,张某等人通过加各种中介,并在朋友圈及微信群发布广告。很快,“白户”摸着道自个儿“上门”了。
“我当时在开渣土车,月收入大概4000元左右。但是因为欠了银行的贷款,我又另外买了一辆汽车也有贷款,每个月固定要还的钱加起来有2000多元,再加上又谈着女朋友,花销很大,根本就是入不敷出。”郭某无意中从中介刘某处获悉了“信用变现”的渠道,便积极配合起来,在查询打印了征信报告确认“够格”后,他又提供了驾驶证、身份证、银行卡等。
2022年5月,借着因疫情无需本人到场办贷的机会,郭某在完全未露面的情况下,就授权张某等为其成功办理了无抵押车贷。“我知道那是辆奥迪汽车,因为后来让我录了自愿转让视频,但自始至终没见过。后来他们把车卖了后,我分得贷款金额的35%,也就是77000元。”
办贷款、付首付全不用自己操心,卖车套现更不用过问,只要配合签合同、办手续,就能分到汽车贷款金额的35%,这对郭某来说“太方便了”。
抱着“来钱这么容易、不弄白不弄”的想法,2022年12月,郭某又通过中介刘某,经由张某、梁某,如法炮制贷款买了第二辆车。而这一次,亲自出面购车、提车的郭某,在接受张梁二人的培训后,摇身一变成了工作稳定、收入丰厚的白领。
在郭某看来,稍作“牺牲”——不还贷影响本人信用,就能迅速换得现钱,“挺值的”。而这也正是诸多缺钱“白户”的共同想法。
原形毕露,团伙涉嫌诈骗落法网
“白户”愿者上钩,中介坐享其成,便促成了设局者钻营逐利。为了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骗得更多贷款并不被发现,张某等人还限定了“贷款必须还三期”,并且通过“给销售好处费”“找‘黄牛’外地上牌”“跨市售车”等方式加快行骗流程进度。
今年1月,丹阳两家品牌汽车销售服务公司委托法律顾问至公安机关报案,称有人匿名向某品牌汽车金融服务方举报,某销售顾问经办的10余辆汽车销售业务中,购车人均在汽车金融办理了贷款。而经他们初步核查,这些购车人并非真实客户,涉及到的汽车贷款已出现逾期及将逾期。
2月至3月期间,梁某、张某等先后被抓获归案。
3月,案件移送至检察机关审查逮捕。丹阳市检察院经审查认定,2021年12月至2022年10月期间,犯罪嫌疑人张某、梁某、李某共谋,与中介刘某、方某和“白户”郭某、吴某商定好,共骗取6笔汽车贷款,贷款金额共计130余万元。除去部分偿还月供外,总诈骗贷款金额近120万元。
因涉嫌贷款诈骗罪,该院依法对张某、梁某等7人批准逮捕。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之中。
校对 王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