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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一家消费券合作餐馆的老板和“羊毛党”合伙,用假消费套取政府消费券补贴,均被法院以诈骗罪判刑。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5月19日从宁波余姚市检察院了解到,去年6月宁波余姚市准备发放一批消费券,经营餐馆的刘某申请成为合作商家。政府发放的餐饮消费券包括满3000元减900元、满2000元减600元、满1000元减300元、满500元减150元几种。发放当日,刘某接到素不相识的丁某打来电话,称有一张满3000元减900元的券,许诺套现后赚的钱平分。刘某答应,将商家收款二维码发给对方,丁某抵扣消费券后支付2100元,刘某账户收到补贴后的3000元,两人将900元“利润”平分。
此后,刘某和丁某合伙,将收款二维码发到“羊毛党”微信群,抢到券的人扫码付款,三方获利。之后又陆续有其他“羊毛党”联系刘某,以同样方法套现。
两人的违法行为很快被有关部门发现,当时刘某已套取补贴20余万元,丁某套取14万余元。余姚市检察院以诈骗罪起诉后,当地法院日前以诈骗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十万元;判处丁某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缓刑二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五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