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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小轿车撞飞电动车
扬子晚报网5月20日讯(通讯员 庞成功 记者 梅建明)近日,南京江宁禄口交警中队接到一起警情。报警人称,在该中队辖区飞天大道与华商路路口,有一辆小轿车右转与直行的两轮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受伤。
接到报警后,该中队立即指派民警前往现场处置。民警在现场看到,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躺在第二道机动车道,身体无法动弹,意识清醒,小轿车驾驶员配合登记并现场进行酒精吹气测试,排除了酒驾嫌疑。随后,民警调取了呼某小轿车的行车记录仪,视频显示呼某驾驶小轿车沿飞天大道由北向南行驶至华商路路口右转时,与此时沿华商路由东向西骑电动车的杨某发生碰撞,致杨某受伤。交警认定呼某驾驶车辆转弯时没有注意观察,未让直行车辆、行人先行通过,需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交警在此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车辆行经路口时,务必谨慎驾驶,注意观察路况,一慢二看三通过,减速让行,以确保安全再通过。
校对 陶善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