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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交警高速公路十二大队民警,近日在宁宣高速天生桥收费站入口处进行酒驾查处,在对一辆蓝色轿车驾驶员进行检测时,酒精测试棒亮起了红灯。民警立即让驾驶员下车接受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数值显示为27mg/100ml,达到了饮酒驾驶的标准,经询问,驾驶员是前一天晚上喝的酒,自认为自己酒量不错,喝得也不多,所以早上就开车准备带老婆从溧水去南京做个检查,没成想体内还有不少酒精未挥发。
“‘隔夜酒’要警惕,睡醒不代表酒醒。”民警表示,吹气数值大于等于20mg/100ml并且小于80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该驾驶员也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以1000元罚款和驾驶证记12分、暂扣6个月的处罚。
通讯员 黄宇健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曹卢杰
校对 陶善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