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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交纳办法》的有关规定,案件受理费(诉讼费)包括:第一审案件受理费、第二审案件受理费和再审案件中,依照《交纳办法》的规定需要交纳的案件受理费。对财产案件的受理费,是以诉讼标的额的大小,分段依一定的比例分别计算,然后将各段的数额相加即为案件的受理费的总额。财产案件的受理费和交纳标准: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2、5%交纳;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2%交纳;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1、5%交纳;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1%交纳;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0。9%交纳;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0。8%交纳;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0。7%交纳;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0。6%交纳;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0。5%交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