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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晚报网6月14日讯(通讯员 唐钰 张亚伟 记者 王国柱)“警察同志,我在路边捡到一只鸟,好像受伤飞不起来了。”6月9日下午5时许,热心市民邵先生抱着一只纸箱子来到泰州市公安局姜堰分局顾高派出所求助。
经了解,邵先生来自安徽,是一名货车司机,在加油站加油休息时,听到一旁传来鸟叫声,邵先生循声找去,结果在草丛里发现了一只羽翼未丰的小鸟。这只小鸟有着弯曲尖锐的鸟喙,黄色的脚趾上长着黑色锋利的爪子,身子虽小却已有猛禽的威严。见这只小鸟好像受了伤,邵先生立即找来一个纸箱子将小鸟保护好,并带到了附近的派出所,交由民警救助。
经过仔细观察和查询资料,民警发现此鸟体长约32厘米,上体羽毛呈暗灰色,疑似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隼”。民警对该鸟进行细致检查,其外表无明显损伤,但精神状态不佳。对于邵先生热心保护野生动物的行为,民警给予表扬和感谢。
随后,经联系专业人员认定,该鸟确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红隼,是少有的会在城市生活的猛禽。目前,被救助的红隼已被溱潼野生动物保护机构接收保护。
警方提示:猛禽具有一定的攻击性,广大市民在救助时一定要注意自身防护,也不要用手触碰,尽量将鸟儿们放在通风好的纸箱内,交由民警或专业人员进行救助。
校对 盛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