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3年5月底,江苏省电动自行车(含电动三、四轮和电动摩托车)保有量约达4300万辆。作为大众出行的重要代步工具,受到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环节监管难度大、车辆安全性能参差不齐、群众交通安全意识薄弱等因素影响,涉及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形势依然复杂。
今年4月,江苏公安交警部门开展电动自行车(含电动三、四轮和电动摩托车)交通安全集中整治百日行动,严查酒驾醉驾、闯红灯、超速行驶、逆向行驶、违法载人、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非法改装、未满16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等10类重点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各地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综合治理,进一步健全多部门齐抓共管的安全治理机制,累计查处重点违法行为210万余起,全省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39.1%、48.8%。
(相关资料图)
典型案例:电动自行车闯入机动车道,被撞还要承担事故全责
前不久,王某驾驶电动自行车沿共青团路西侧非机动车道,由北向南行驶至共青团路雨花北路路口时,实线向左变道驶入机动车道,与在机动车道内陈某驾驶的轿车碰撞,致王某受伤。事故发生后,南京交警八大队事故中队民警通过调取监控录像和询问勘查认定,王某未在规定车道内行驶电动自行车是形成事故的直接原因,负事故全责;轿车司机陈某无责。
如今,体量巨大的电动自行车“闯祸”并不鲜见。相比机动车,电动自行车安全防护不足,面临的交通风险更大。近年来,涉及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数量呈下降态势,但占比仍居高不下。2022年,我省发生与电动自行车有关的道路交通事故占全省事故总数的近五成、亡人事故占总数的近四成。涉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事故中,电动自行车一方承担事故同等以上责任的,占总数的近五成;其中涉“一老一小”事故数占总数的四成。
据介绍,骑乘电动自行车不戴安全头盔、逆向行驶、闯红灯以及违法载人是较为突出的违法行为。
多措并举:对多次违法群众开展“敲门行动”
为切实预防和减少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百日行动期间,我省公安交警部门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综合应用勤务式宣传、充分借助数字技术、线上线下齐发力,厚植培育现代文明交通理念,有效改变重点违法人群驾驶行为。
对查处到的交通违法行为人,各地秉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理念,力争做到“严查违法、宣教知识、改变态度”三同步。南京、盐城等地交警部门聚焦高风险人群,开展交通安全风险“画像”,匹配精准化宣教内容,对多次违法群众开展“敲门行动”,逐一送教上门,依托大数据提升宣传教育效能。此外,江苏交警新媒体充分发挥矩阵传播优势,持续普法释法,不间断曝光典型案例、显见性交通违法,发布安全出行防御措施,增强群众文明守法意识。
“通过此次专项行动,我们将努力实现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戴盔率、守法率、文明交通安全意识明显提升。”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城市管理支队相关负责同志表示。
共管共治:让更多合规电动自行车跑在路上
2019年4月15日《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正式实施,规定电动自行车须具有脚踏骑行能力、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25㎞/h、整车质量(含电池)不超过55kg、电机功率不超过400w、蓄电池标称电压不超过48V,并增加防篡改、防火、阻燃性能、充电器保护等技术要求。
新国标实施后,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的《关于加强电动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意见》,各地对于在用的超标无牌电动二轮车,备案发放临时信息牌,实行不超过5年的过渡期管理,过渡期届满后不得再上道路行驶。如何消纳这些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的存量非标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销售、大功率电轻摩托违规套用电动自行车临时信息牌如何杜绝?……以上诸多问题,让公安交警部门意识到解决电动自行车治理难题,不能止步于路面治理、生产销售亦或是使用者的监管,更需综合施策、构建完善的安全治理体系,这样才能让更多真正合规的电动自行车跑在路上。
无锡车管所非机动车管理科科长朱毅坚介绍,无锡驾驶人在手机上操作就能一键完成电动自行车牌照申领,规范号牌管理;全市设有40个电动自行车违法易发点位,被纳入“必巡、必整、必查”范围;交警已与多部门形成合力,能一键可查车辆产购销等全流程信息,建立电动自行车登记服务点远程监管中心,对销售点进行全流程业务监督。去年以来,无锡交警部门会同市场监管、工信等部门已联合查处不符合标准的电动自行车1800余辆。
“电动自行车安全治理工作事关群众切身利益,需要多部门齐抓共管,增百姓出行便利除交通安全隐患。”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农村管理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减少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事故发生,重在事故预防。尤其对驾乘人员来说,要认知高风险出行场景,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并针对性做好安全防护。例如:出行前要检查好车辆,佩戴符合标准有“3C”认证的安全头盔,保持专注驾驶,遵守道路通行规则等等。
通讯员 苏交轩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郭一鹏
校对 李海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