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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交易,避不开买卖合同的签署。如果通过中介服务公司交易,正规的中介公司会提供格式性的合同文本指导双方填写。如果买卖双方属于自行交易,则需要自己拟定合同或者直接使用房管部门的提供的参考范本。无论是哪一种,首先都要明白签署合同的目的不仅仅是为了配合网签(备案)等行政部门的管理需要,也是作为双方协商内容的书面证据,在后期交易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时能够有凭可证,有据可依。因此二手房买卖合同最基本的应当包含几方面信息:一、买卖双方的身份信息二、交易房屋的状况三、房款及各项税费的支付方式、支付时间四、办理备案、过户、交房的各项时间五、违约处理方式。上述几个方面是完善的房屋买卖合同不应当缺少的基本条款,当然要根据每笔交易中的实际情况和买卖双方协商的内容去补充、细化。二手房买卖合同涉及的资金数额一般较高,从更好的保护自己,尽可能转移风险的角度考虑,建议委托专业律师代拟或者审核。《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