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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最低工资标准中是否应考虑考虑考虑其中的哪些项目的因素而考虑

2022-03-06 10:26:14    来源:法师兄    

《企业最低工资规定》第17条规定,下列各项不作为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加班加点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劳动者保险、福利待遇。而《最低工资规定》第6条明确指出,确定和调整月最低工资标准,应参考当地就业者及其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职工平均工资、经济发展水平、就业状况等因素。据此,最低工资标准里考虑了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这一因素。最低工资标准包含了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也就是说,用人单位在依法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后,劳动者实际领取的工资可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当然,个别省、市、自治区为了加强对劳动者的保护,在地方规定中明确,最低工资不包括个人所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如上海市就有明确规定。因此,最低工资中是否包含个人承担社保费的问题,还要结合地方法规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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