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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理解错误

2022-03-19 05:46:09    来源:法师兄    

你理解的法条有误,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但是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是视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里只是为了惩罚那些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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